水貂的质量性状,应以个体的表现型为基础进行选择。例如,根据亲代和子代毛色的表现型,判断其基因型,从而进行有效的选择,而对一些有害的隐性基因,如脑水肿、先天性后肢瘫痪、不育症等,也根据子代的表现型,对亲代进行有效的选择。 性状选择一般采用如下几种方法: 个体选择法:这种方法适用于遗传力较高的性状,完全根据个体的表形值来选择。体重、体长、毛绒密度和长度、毛色深浅度等性状,在个体之间表现型的差异,主要由遗传上的差异所致。因此,采取个体选择法就能获得好的选择效果。 家系选择法:以整个家系作为一个单位,根据家系的平均表现型值进行选择。它适用于遗传力较低性状的选择,如繁殖力、泌乳力、成活率等性状。在育种工作中,广泛采用全同胞、半同胞测验进行家系选择。一般采用5—7只以上的全同胞和30—40只以上的半同胞测验效果才能比较可靠。 综合评分法:同时选择几个性状,按每个性状的遗传力和经济意义将各性状的评分数相加,求得选择总评分,然后按总分高低进行选择。此法既可以同时选择几个性状,又可以突出选择,而且还能把某些重要性状,即特别优良的个体选择出来,因而育种效果较好。 选种是饲养场的一项经常性工作,随时观察随时淘汰,每年至少进行3次正式选择,即初选、复选和精选。 1初选 5—6月份对成年母貂根据选种标准进行初选。当年幼貂在断乳时(40日龄),根据同窝仔貂数及生长发育情况、出生早晚进行初选。在初选时,凡是符合选种条件的成年母貂全部留种,幼貂应比计划数多留百分之三十。 2复选 9—10月份根据脱毛、换毛、生长发育、体况恢复情况,在初选的基础上进行复选。这时要多留百分之二十五左右。为终选打好基础。 3精选 在11月份季节皮取皮之前,根据被毛品质和半年来的实际观察记录进行严格选种。按照本品种体重、体型、毛色、被毛粗细及长度和密度等标准进行选种。同时,体型小或畸形者、年限过高、营养不良、经常患病、食欲不振、换毛推迟者也要淘汰。